12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调
2025-12-05 15:26
自12月5日零时起,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。具体如下:
一、800公里(含)以下航段向每位成人旅客收取燃油费从10元上调至20元,800公里以上航段向每位成人旅客收取燃油费从20元上调至40元。
二、儿童(含无成人陪伴儿童)、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群体,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,即 800公里以上航线,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20元;800公里以下(含)航线,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。